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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实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

2023-03-06 16:07     来源:本网     作者:李宜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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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实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2023年1月1日后批准的土地征收,一律按新公布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进行补偿。按综合平均测算,目前全市平均征地区片综合地价为49046.88元/亩,比上轮提高了1553.63元/亩,上涨3.27%,实现了新旧成果平稳过渡、标准有提高的目标。调整后,全市征地区片共分为46个区域,比上轮减少3个,进一步缩小了地区之间征地补偿标准的差距。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依法依规开展征地,不得降低征地补偿标准,不得截留、侵占、挪用征地补偿费用,不得延期、分期支付征地补偿费用,必须及时足额支付征地补偿费用,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在2023年5月10日前,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及时更新或重新公布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与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配套实施。同时明确了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适用范围,要求切实做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配套,妥善做好安置工作,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通知》强调,各县(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采取有效工作措施,确保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顺利实施。全市各级财政、自然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农村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工作的监管,防止发生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情况。对在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情况和问题,要及时报告市人民政府。


编辑:周燕芳 审核:李欣松 陈世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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