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贵港市人民政府:
梧州—那坡公路平南至武宣段项目建设用地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现将《自然资源部关梧州—那坡公路平南至武宣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2〕467号)转发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批后实施的有关工作,并将供地情况报送我厅,由我厅报自然资源部备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2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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