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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0-08-10 00:00     来源:纪检监察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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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国土资发〔201037

各市国土资源局,厅机关各处(室、局、中心)、直属各单位: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落实中的相关问题,请联系厅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冯其文   电话:0771-5388136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七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区国土资源系统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优化国土资源保障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不断提高行政效率,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纠风办关于印发〈在教育  人社  民政  国土  工商等系统统一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桂纠办字〔20105号)精神,结合国土资源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和自治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的方针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通过动员全区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评议活动,推动我区国土资源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使国土资源系统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行为进一步规范,政风行风进一步转变,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为广西经济发展、社会和谐创造良好环境。 

二、评议范围

本次评议的范围为区、市、县(区)三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

三、评议内容

按照自治区纠风办《通知》要求,结合国土资源系统实际,此次评议内容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信息公开情况。认真履行公开责任,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矿业权审批、土地征收、建设用地预审等行政审批过程中,全部按要求公开审批项目的审批结果、法律依据、程序、权限、办理时限和收费标准。

(二)依法办事情况。在行政执法中,做到严格依法审批、依法收费、依法处罚、照章办事。没有粗暴执法、“吃拿卡要”和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行政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制和评议考核制落到实处。

(三)服务质量情况。强化服务意识、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刁难群众、态度恶劣、办事马虎,效率低下、推诿扯皮等现象。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责任制和一次性告知、责任追究等制度有效落实。

(四)廉洁自律情况。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落实责任制,在履行职责中忠于职守、廉洁奉公,无徇私舞弊、以权谋私等问题。

(五)制度建设情况。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政风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实,对群众反映问题的受理、整改和反馈机制基本建立。

四、组织领导

厅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

  长:曹国生

副组长:罗卫国  李建一

  员:江福秀  祝林林  黄位斌  钟德超  邓良德  李春荣  左旭阳  耿桂芬  黄国儒  黎修旦  陆景宇  韦胜光      杨小光      李清洋  吴允绍  赖昌方  王金华  侯国广  覃瑞林  杨如军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任:罗卫国【兼】

副主任:祝林林  李清洋       吴允绍

  员:黄志彪   欧思慧  冯其文 

办公室设在厅纪检组、监察室,负责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日常工作。

各市、县国土资源局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

五、评议方法和步骤

(一)评议方法

由自治区纠风办统一部署,区、市、县分级负责,上下联动,面向社会,群众参与。厅制定全系统具体评议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各市、县国土局根据区厅统一部署,会同所在市、县纠风部门组织开展评议工作。厅对各市、各市对各县评议工作负监督、检查、指导责任。

(二)评议步骤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从20107月开始,11月底结束。具体分以下五个步骤:

1.动员部署(7)。各单位要成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有关政策文件,领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文件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提出贯彻要求,研究工作措施。各市、县国土局要根据厅《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召开动员大会,层层动员,广泛宣传。要加强思想教育,使国土资源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充分认识评议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自觉地投入到评议工作中去。

2.查找问题(8)。一是内部自查自纠。要按照评议内容和要求,组织干部职工重点查找本部门、本单位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不正之风等问题,摆现象、找原因、议危害、深剖析。二是问卷调查。1、“走出去”,由领导带队,扑下身子,走上街头,深入企业,面向基层、面向管理服务对象,通过重点走访、问卷调查等形式,认真听取社会和群众对国土资源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的要求和呼声(调查问卷由厅统一设计)。各市、县的收回调查问卷要求300份以上。2、“请进来”,放低架子,邀请企业代表、服务对象、特邀监察员以及人民群众到本单位,召开座谈会,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收集国土资源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存在的问题。三是畅通监督渠道。各级国土资源部门、窗口单位、具有对外服务职能的相应部门和单位要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或互联网,向社会公布通信地址、举报投诉咨询电话,作出服务承诺。要在窗口单位醒目位置放置调查问卷,组织来办事的群众填写问卷,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四是网络评议。有条件的可以参照国土资源厅门户网站,设立网上评议政风行风版块。五是坚持边评议边整改,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将查找的突出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和分类,对一些难度不大、有条件纠正的要边评议边整改,以实际效果取信于民。

3.公开评议(9)。由各级纠风办组织评议代表、新闻媒体、服务对象至各市、县国土资源局召开评议大会,邀请上级主管部门、社会各界代表和新闻媒体参加,对我区国土资源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面对面评议。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机关科以上领导干部和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评议大会。

4.落实整改(10)。集中评议大会后,各级国土资源系统对在评议中反映的问题、征求的意见和建议作进一步梳理归类,坚持纠、评、建相结合,落实责任领导和人员,制定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期限,狠抓整改落实。对能及时解决的或通过努力能解决的问题,要限时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要制定整改计划;对普遍性问题,由主管部门提出整改建议并监督落实;涉及政策性问题,要做出说明,让广大群众真正感受到国土资源部门整改工作的力度和评议效果。

5.民主测评(11月)。由各级纠风办或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采取随机抽样方式,组织服务对象进行民主测评,对被评议单位作出评价。厅将制定统一的评分标准,各单位统计测评结果后,将在各媒体、各单位网站及纪检监察网站公布,评出群众满意单位并予以表彰。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结束后,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进行全面总结,及时报送上一级国土资源部门。

六、评议结果的运用

(一)评议结果经报自治区民主评议领导小组审定后,向社会公开,评议结果向同级政府和上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通报。

(二)评议结果作为考核被评议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绩效及评先评优的一项重要条件和指标。

(三)对群众满意度较高、评议名次靠前的单位,上一级国土资源部门将评议结果作为单位和领导班子评奖晋级的重要依据;对因工作不力,群众满意度较低的单位,要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认真搞好思想发动,加强学习教育,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自觉性。要把评议工作作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的重要举措,作为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重要手段,成立政风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和工作办公室,切实加强对评议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确保评议工作有序开展。

(二)强化责任,严肃工作纪律。建立评议政风行风目标责任制,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部门负责人共同抓的良好局面。工作办公室要加强组织协调,认真做好本单位、本部门的评议工作。严格遵守评议工作纪律,按照全区的统一要求,配合纠风办搞好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确保评议结果公正、公平。

(三)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互联网、报纸、电视、电台等媒体,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自治区级以广西纪检监察网为主要评议平台,开辟评议专栏,公开被评议单位工作职责、服务承诺、监督方式、评议方法,设置调查问卷、意见和建议、举报投诉、办理反馈等专栏。区厅将依托厅门户网站开辟评议专栏,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要充分运用网络、报纸、电视台、电台等平台对民主评议活动进行专题宣传报道,大力营造政风行风评议的浓厚氛围。

(四)积极支持配合纠风办工作。各单位要积极争取纠风办强有力的指导,每个阶段结束后,要及时向所在市、县纠风办报告有关情况,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商纠风办解决。

各单位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情况请于1130日前报厅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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