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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十四五”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劳动和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3年广西自然资源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如遇到问题,请及时与自治区竞赛委员会办公室联系。联系人及电话:钟新颖,0771-2443935;李威,0771-5388295。
“十四五”广西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劳动
和技能竞赛组织委员会办公室 (代章)
2023年9月8日
2023年广西自然资源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实施细则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总工会 共青团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关于做好2023年广西自然资源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工作的通知》(桂自然资发〔2023〕46号)要求,为顺利开展2023年广西自然资源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竞赛实施细则
(一)竞赛项目。
1.航空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项目(摄影测量员)。
2.国土变更调查项目(地图绘制员)。
3.自然资源调查监测项目(地理国情监测员)。
(二)竞赛时间、地点。
1.预选赛。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由各市在所辖区域内组织举行,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市级竞赛委员会决定。
2.决赛。2023年10月底—11月初,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三)竞赛项目内容和标准。
按自治区级一类竞赛标准,各竞赛项目采取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侧重技能操作考核。
(四)参赛资格和组队要求。
1.参赛资格。
(1)由自然资源行业具有测绘航空摄影(或摄影测量与遥感)专业测绘资质的单位组织推荐。
(2)广西区内相关单位,从事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及相关职业1年以上、无违法违纪行为,且两年内未出现过生产安全事故的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
(3)已获得“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章”“全国技术能手”称号人员,不得以选手身份参加全区决赛。
(4)每个参赛选手只能参加1个竞赛项目。
2.组队要求。
每支参赛队应当同时参加三项竞赛项目,每支参赛队由6人组成,其中领队1人、技术指导1人、参赛选手3人(三项竞赛项目各1人)和辅助人员1人。领队负责本参赛队的组织协调工作。
3.竞赛组别。
竞赛分为A组和B组,A组由各市通过预选赛选拔出的参赛队组成,每个市可报名1-3支队伍;B组由自治区厅局直属企事业单位报名的参赛队组成,每个参赛单位可报名1-2支队伍参赛。自治区厅局直属企事业单位只能在B组参赛,直接参加决赛。
(五)成绩评定、裁判和仲裁工作。
1.成绩评定。
(1)竞赛成绩由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和技能操作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
(2)参赛选手理论知识考试成绩与技能操作考核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理论知识考试成绩的30%、技能操作考核成绩的70%计入个人总成绩。
(3)个人竞赛排名办法。
按照个人总成绩决定竞赛个人名次。个人总成绩相同者,技能操作比赛成绩高者排名优先。
(4)集体竞赛排名办法。
各参赛队的赛项团体成绩为本队3名参赛选手的个人总成绩之和。团体成绩相同者,技能操作比赛成绩高者排名优先。
2.竞赛执裁。
裁判员由竞赛组委会统一安排,从具有国家级职业技能竞赛裁判员资格、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和经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中产生。
裁判组实行总裁判长负责制,总裁判长全面负责竞赛的执裁工作,并对竞赛进行技术点评。
裁判员负责核对参赛选手的有关证件、监督参赛选手的抽签工作,技能操作考核的执裁、评分,个人和团体成绩汇总等工作。
理论考试主考官全面负责理论知识全过程的监考工作,监考员负责核对参赛选手的有关证件、理论知识考试的监考、个人和团体理论考试的阅卷评分、汇总等工作。
在执裁过程中,实行回避制度。裁判员应全面执行竞赛裁判规则。严格掌握竞赛时间。裁判员必须客观公正、准确评分。同时,对选手遵守竞赛规则、文明参赛、尊重裁判、服从管理等表现进行综合评价。
3.争议仲裁。
在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如有异议,应通过本参赛队领队以书面方式向仲裁组提出意见,但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竞赛正常进行。仲裁组依据本次竞赛仲裁办法进行仲裁。
(六)工作要求。
1.竞赛组委会成员和工作人员。
(1)忠于职守,努力工作,全心全意为参赛队伍服务,提供良好的竞赛环境和条件。
(2)遵守竞赛纪律和规则,保证公平公正,不以权谋私。
(3)违反规定,给竞赛带来恶劣影响或造成严重损失的,将给予必要的处理。
2.裁判员。
(1)遵守裁判规则,尊重参赛选手,维护竞赛秩序。
(2)在执裁过程中,排除可能来自各方面的干扰,杜绝不正当行为。
(3)违反裁判规则,徇私舞弊,将受到批评或警告,情节严重的取消裁判资格。
3.领队、技术指导和参赛选手。
(1)服从指挥,文明礼让,体现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竞赛精神。
(2)严格遵守竞赛规则,不得违规作弊。如发现作弊将视情节扣分,严重者将被取消参赛资格。
(3)在航空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项目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项目竞赛过程中,领队和技术指导可作为辅助人员,参与本队不涉及竞赛技术内容的辅助工作。
(4)各参赛队需自费购买人身意外保险(含领队、技术指导和辅助人员)、参赛设备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低于30万元)。
(5)竞赛中如发生争议,现场以裁判为准,重要事项以仲裁组裁定为准。
竞赛技术纲要包括《理论知识考试》《航空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国土变更调查》《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具体内容详见附件1。
(一)竞赛时间。
1.理论知识考试时间:2小时。
2.技能操作考核时间:航空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项目2小时;国土变更调查项目2小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项目3小时。
(二)监考、裁判及仲裁人员。
理论知识考试和技能操作考核时,竞赛组委会统一安排裁判员进行监考和执裁。其中,理论知识考试安排6名监考员(从赛项裁判员中选定),设主考官1人;技能操作考核设总裁判长1人,三项竞赛项目裁判长各1人,裁判员共30人(其中航空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项目10人,自然资源调查监测项目15人,国土变更调查项目5人),裁判组实行总裁判长负责制。仲裁小组由仲裁组指定3名专家组成。
(三)参赛选手。
各单位按照本次竞赛实施细则中选手参赛资格和组队要求选派队伍参赛。每支参赛队由6人组成,其中领队1人、技术指导1人、参赛选手3人(三项竞赛项目各1人)和辅助人员1人,领队和技术指导可作为辅助人员参与航空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项目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项目中不涉及竞赛技术内容的辅助工作(如开车等)。
(四)技能操作使用的软硬件。
技能竞赛所需软硬件设备由参赛选手自带。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竞赛设备须支持“广西自然资源调查云V2.0”、带定位功能和方向传感器的野外调查终端;航空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项目应当使用多旋翼无人机;计算机等通用硬件设备品牌不限。
(一)航空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项目技能操作考核计分项目分“影像面积大小”和“快拼影像成果质量”两大项,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二)国土变更调查项目技能操作考核计分项目分“变化图斑提取数量”和“变更数据库成果质量”两大项,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三)自然资源调查监测项目技能操作考核计分项目分“调查图斑数量”和“调绘成果质量”两大项,总成绩满分为100分。
技能操作考核评分标准包括《航空摄影测量与遥感工程》《国土变更调查》《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具体内容详见附件2。
附件:
1.竞赛技术纲要
2.技能操作考核评分标准
3.技能竞赛相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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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