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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 成文日期:2023年10月17日 |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矿产资源市场化交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发文字号:桂自然资办〔2023〕266号 | 发布日期:2023年10月18日 |
桂自然资办〔2023〕266号
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局),厅直属有关单位:
按照《自然资源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矿产资源和电力市场化交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81号)要求,我厅制定了《全区矿产资源市场化交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3年10月17日
全区矿产资源市场化交易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 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总体工作方案和近期举措的通知》(国办发〔2023〕15号),按照《自然资源部 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矿产资源和电力市场化交易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81号)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紧紧围绕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工作目标,聚焦以行政手段干预矿产资源市场化交易问题,压实地方和部门责任,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市场交易秩序,保障安全稳定供应,助力能源资源高质量发展。
二、整治内容
本次专项整治主要聚焦2023年1月1日以来全区矿产资源市场化交易行为。各地要认真核查是否存在以行政手段干预矿产资源市场化交易行为,重点治理以下问题:
(一)违反矿业权竞争性出让的规定。包括违反矿产资源规划、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定,违规出让矿业权;未落实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要求,对本应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矿业权,不进行竞争性出让;超出规定允许的协议出让范围,违规协议出让矿业权。
(二)设置不合理的矿业权出让条件。违反市场监管总局等4部门《关于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市监竞协发〔2023〕53号)有关规定,违规设置不合理或歧视性的矿业权出让条件,违规增加矿业权出让前置资格审查内容,排斥或限制外地经营者、非国有企业。
(三)干预经营主体销售矿产品。以行政手段实施干预,限定交易、妨碍矿产品在地区之间自由流通。包括阻碍、限制外地矿产品进入本地区;实施严禁矿产品外运外销,以行政权力阻止本地矿产品外流;设置相关许可或规定,对跨区销售矿产品违规收取额外费用。
三、实施步骤
本年度专项整治实施分3个阶段开展,具体如下:
第一阶段:全面自查,及时整改(2023年10月15日至10月31日)。
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局严格按照整治实施方案要求,对辖区内涉及的以行政手段干预矿产资源市场化交易行为进行系统梳理和全面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请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汇总所辖县(市、区)自查自纠情况,形成自查报告,于10月25日前将《采矿权出让交易情况排查表》《干预经营主体销售矿产品情况排查表》(见附件1、2)、自查报告和交易过程材料(材料清单见附件3)报送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查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矿产资源市场运行基本情况、干预矿产资源市场化交易行为情况、整改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和典型案例等。
第二阶段:评估核查,巩固成果(2023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组织厅内有关处室、单位对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局报来的自查报告进行分析,通过赴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局查阅资料、核查档案、实地查看、工作座谈等方式开展评估核查。各评估核查组于11月30日前将核查情况、各地整改情况、下一步工作意见建议和典型案例等形成专项整治评估核查总结。对应整改未整改的,或者进度缓慢、工作不实、效果不佳的,将在全区范围内予以通报。
第三阶段:全面总结,建立机制(2023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各地要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健全管理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监管,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反弹。要通过整治具体问题,举一反三,对本地区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进行全面自查,发现问题的,根据权限修订、废止,或者提请本级人大、政府修订或废止。
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汇总梳理专项整治情况,形成以行政手段干预矿产资源市场化交易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报告,总结专项整治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促进构建新发展格局。
(二)扎实推进。各地要积极开展动员部署,组建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工作队伍,精心组织实施。对发现的违法违规情况,要立行立改,并将整治情况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
(三)巩固成果。各地在自查整改中要敢于直面问题,做到求真务实,全面系统梳理辖区内以行政手段干预矿产资源市场化交易行为。在自查整改和评估核查中,要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要求,敢于动真碰硬,全面掌握实际情况,及时发现和指出存在问题,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附件:1.矿业权出让交易情况排查表
2.干预经营主体销售矿产品情况排查表
3.交易过程材料清单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