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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要求,现将我厅拟选定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试点数据运营方予以公示。
一、试点数据运营方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信息中心。
二、试点授权运营内容
(一)数据开发利用。授权数据运营方对试点企业不动产登记数据通过安全可靠的平台进行数据开发利用,包含但不限于数据清洗加工、数据脱敏、建模运算、数据服务封装等,形成数据产品。
(二)数据产品运营。针对开发的数据产品,授权数据运营方开展数据产品运营,进行数据产品交易、市场流通,为企业、个人、其他组织提供数据增值服务。
(三)授权运营期限。授权运营有效期为1年,自授权运营任务书下达之日起算。
三、试点授权运营场景
通过不动产登记及抵押数据分析应用,从企业不动产评估情况、企业生产规模、企业不动产抵押情况等维度对中小企业进行精准画像,形成不动产信用情况分析报告。商业银行作为数据需求方,通过有偿使用不动产信用情况分析报告,辅助贷款决策。
公示期自2023年11月17日至23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2023年11月23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邮寄请以挂号信的方式寄送,并以邮件到达日期为准,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中新路2号,邮政编码:530028,联系电话:0771-5388291。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3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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