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及部委网站
- 市级自然资源部门网站
- 直属单位网站
- 其他相关网站
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局:
近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规划实施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237号)(详见附件)。结合我区规划许可管理工作实际,现就贯彻落实文件各项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守安全发展底线
按照“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的定位要求,深刻汲取河池市凤山世界地质公园违规开发建设和北海市铁山港区“9·30”房屋倒塌事故、河池市大化县大化镇“10·22”房屋倒塌事故教训。坚守法律底线、安全红线和技术底线,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用途管制,严格遵守国家行业标准规范要求,严格依法依规规划许可,严肃查处违法建设,强化规划实施监督管理,持续推动规划实施法治化、规范化建设。
二、强化规划引领作用
充分发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在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中的战略引领和底线约束作用。各地要依据“三区三线”和上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划分不同单元类型,有序推进详细规划编制或修编。统筹区域发展和土地利用,加快推进城镇开发边界内详细规划编制(修编),城镇开发边界外村庄规划应编尽编,以及涉及国有农林场、风景名胜区等特殊地区的其他类型详细规划编制,为规划许可审批提供法定规划依据。各设区市可因地制宜、依法依规探索不同单元类型、不同层级深度的详细规划编制和管控方法,制订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技术修正和正向维护的具体情形,简化相关审查审批程序。
三、规范规划许可审批
坚决维护国土空间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国土空间详细规划是核定规划条件、核发规划许可的法定依据,不得以城市设计、城市更新等专项规划作为核定规划条件、核发规划许可的依据。规划条件、规划许可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要求,并严格程序、严格标准、严格审批、严格留痕。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应按照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统一使用广西自然资源规划综合审批系统进行规划许可和规划核实业务的受理、审批、发证,并将相关数据交互至国家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监管系统,不得违反上述要求办理规划许可、规划核实业务。
四、严格规划实施监管
全面加强对规划许可工作的指导服务和监督管理,对于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拿地即开工”的建设项目,要注重加强后续跟踪管理,不得重审批轻监管、只备案不检查。严格依据规划条件、规划许可开展规划核实,规划核实必须两人以上现场核实并全过程记录,不得借规划核实规避违法建设认定和行政处罚,未取得规划许可或违反规划许可的不得通过规划核实。严肃违法建设查处,对未取得规划许可或未按照规划许可进行建设的,要及时依职责组织查处或移送问题线索。规划许可、规划核实情况纳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3年12月28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