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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村庄规划数据库建设,规范村庄规划数据库成果,将合法审批的村庄规划叠加到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上,作为我区农房建设管控、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以及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的依据,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村庄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以及“一村一图一表一则”的要求,于2020年首次制定印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村庄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数据库标准》)。2021年2-3月,根据国家和自治区对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最新要求,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对《数据库标准》进行了更新修改和完善。
《数据库标准》的制定与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生态保护红线及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建设要求进行了充分衔接,数学基础、数据结构等与国家已出台的数据库建设标准相统一。《数据库标准》分为使用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缩略语、数据库内容和要素分类编码、数学基础、数据库结构定义、数据汇交要求共八个部分,明确了村庄规划数据库建设中,基础地理信息要素的数据结构,以及包括基期现状用地、规划用地分类、规划控制线、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历史文化保护、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要素、国土综合整治和生态修复要素等在内的空间规划信息要素的数据结构。同时,《数据库标准》根据“一村一图一表一则”的要求优化了村庄规划成果内容,明确了规划表格、规划文档等非空间要素以及各要素的属性结构。
《数据库标准》的执行,有利于指导和加快我区村庄规划编制和规划数据库建设工作,有利于促进村庄规划落地实施,有利于保障我区农民住宅建设、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合理用地需求,有利于提高我区村庄规划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对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农房建设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等控制线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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