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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2022年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3-01-28 09:40     来源:政策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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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我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推进我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取得新进展。

一、推进法治建设情况

(一)厅主要负责人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厅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专题辅导等形式,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带头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各方面,以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全面加强自然资源管理。二是全面谋划部署。将自然资源法治建设摆在突出位置,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坚持将法治建设与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三是统筹推进落实。以身作则,通过召开党组会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亲自研究部署、协调推进立法重大问题。四是推进述法、示范创建工作。自觉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终述职内容,2022617日,在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进行述法。“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通过自治区党委依法治区办组织的专家评审。

(二)立法工作积极推进。        

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2022年立法工作方案》,加快推进《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立法。2022111日,自治区十三届人民政府第1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草案。20221125日,自治区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34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第一次审议。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工作。

(三)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修改《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党组工作规则》,全年召开30次党组会研究重大事项,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经过合法性审核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对1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废止或宣布失效厅本级行政规范性文件36件。梳理43件现行有效的自治区人民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报送自治区人民政府。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2次,对涉及市场主体的政策措施进行审查。严格执行党内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制度。政策法规处获评20202021年度全区党内法规工作先进单位。

(四)推进行政争议有效化解。

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66件、行政诉讼案件32件、行政抗诉监督案件14件。联合自治区司法厅制定出台委托征地审批类行政复议案件答复要点和举证规范。参与全国行政执法案例评选,我厅选送的行政执法案例《某矿业投资公司越界开采矿产资源行政处罚案》获得全国行政执法指导案例优秀奖,入选《全国行政执法典型案例》(第一辑)。完善诉源治理机制,发挥自然资源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作用,对胡某等人请求确认用地批复失效案等2起案件进行协调化解。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047件(次),办结910件,不存在逾期办理情况。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务服务能力。

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权责清单管理办法》对厅本级68项权力事项进行了备案。印发《广西自然资源工作市、县、乡三级权责清单规范化通用目录》,对通用目录225项事项进行调整。持续优化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100%,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实现“零跑腿”。压缩承诺办结时限,行政许可事项整体提速66.43%。精减申请材料,可容缺受理事项占52.31%。按照“五级十一同”标准,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标准化。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新增1项抽查事项。定期排查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有关规定的案例。

(六)推进重点领域改革。

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出台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支持产业振兴、强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服务经济稳增长32条措施。统筹推进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柳州市工业项目“标准地”改革、贺州市“三个一批”盘活存量土地工作被评为自治区改革先进经验。开展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工作。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纳入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统筹推进。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建立“田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印发《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开发保护联合监管若干措施》,构建部门联动的矿产资源开发保护联合监管新机制。

(七)加大自然资源领域执法力度。

认真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建立自然资源执法督察“四项机制”、自然综合监测监管快速反应机制、自然资源行政执法与刑事衔接工作机制,修订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办法。扎实开展2022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全区共立案查处土地案件2876件、矿产案件101件。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自然资源督察发现问题执法、矿产资源执法、违建别墅执法等专项行动,依法打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

(八)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要求,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全国测绘法宣传日、“12·4”国家宪法日等定期开展宪法、民法典、自然资源法律法规法治宣传活动。编印《自然资源政策法规汇编》(第二十二册)4000册发给各市、县自然资源局。赴基层对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进行解读。

(九)不断深化政务公开。

利用广西自然资源征地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征地批复文件885件。召开2次新闻发布会,介绍中国—东盟矿业合作论坛、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厅网站《金土在线》栏目答复群众留言96条。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42件,答复人大建议、政协提案168件。加强“网上办事大厅”和实体大厅的互动,广西自然资源厅网站用户服务中心实现15个政务服务事项全程在线办理。

二、存在问题和2023年工作打算

2022年我厅法治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法规体系不够健全、制度供给不够充分、自然资源行政争议多发等。下一步,我厅将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建设壮美广西“1+1+4+3+N”目标任务体系,全面加强自然资源法治建设。一是加快自然资源立法工作,积极推动《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通过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立法调研。二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持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三是聚焦审批、监管、执法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坚持立法与改革相衔接,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推动自然资源重点领域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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