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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全区6个矿产资源违法违规典型问题的通报

2025-07-01 17:36     来源:执法督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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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自然资源局:

为发挥警示教育作用,督促各地加强矿产资源监管执法,坚决整改纠正矿产资源违法违规问题,现将全区6个矿产资源违法违规典型问题公开通报如下:

一、南宁市武鸣区张某留、黄某亮、吕某杨、覃某锋非法采矿问题

2024年年底,张某留、黄某亮、吕某杨、覃某锋等4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在南宁市武鸣区双桥镇下渌村广外屯天井岭开采锑矿(重金属)。2025年5月13日,南宁市武鸣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立案查处,初步查明违法采出锑矿资源量约5.2吨。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

二、岑溪市某矿业有限公司非法采矿问题

2024年,岑溪市某矿业有限公司在岑溪市诚谏镇河三村擅自超出采矿许可证载明的矿区范围开采铅锌矿(重金属)。2025年5月20日,岑溪市自然资源局立案查处,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

三、贺州市八步区某矿产品有限责任公司非法采矿问题

2024年5月,贺州市八步区某矿产品有限责任公司在八步区里松镇青凤山擅自超出采矿许可证载明的矿区范围开采钾长石矿。2024年11月15日,八步区自然资源局立案查处,初步查明该公司越界采出钾长石资源量20.07万吨。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

四、崇左市江州区某矿业有限公司非法采矿问题

2020年6月,广西某矿业有限公司取得崇左市江州区某方解石矿采矿权。2020年至2022年期间,该公司在矿权范围外开采石灰岩矿,初步查明开采面积约88.17亩,估算资源量约15万吨。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

五、象州县某公司以工程建设为名在临时用地上取土问题

2023年12月,象州县某公司取得象州县石龙镇大蒙村某宗临时用地批文,用途为堆料场。2024年11月起,该公司在该临时用地上开采粘土。初步查明该公司将所取的土运输到鹿寨至钦州港公路(柳州至覃塘段)二标段用于路基填埋,取土面积122亩(全部为乔木林地),取土量约81万立方米。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

六、玉林市某县人民政府违规批准采矿问题

2023年3月,玉林市某县人民政府违规批复同意将某养殖项目设施农用地范围内实地为自然状态的山体以“工程建设范围内剩余砂石土资源”名义出让,其中建筑用砂77.34万吨、建筑辅料用(半风化花岗岩)8.98万吨,成交金额385万元。初步查明已采出土石方资源量33.89万立方米。目前案件正在调查中。

以上矿产资源违法违规问题严重破坏当地矿产资源管理秩序,扰乱矿业市场环境,并造成国家矿产资源损失。请有关市、县(市、区)自然资源执法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整改,符合立案条件的必须立案查处,不得作非立案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必须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涉重金属违法行为的,坚决从快从严查处。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切实加强辖区矿产资源监管执法,防止出现类似问题。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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