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区矿产资源勘查秩序,经研究决定,除与自治区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单位或企业,及其下属具有矿产勘查资质的单位或企业外,继续暂停单位住所不在我区的地勘单位或企业在我区从事矿产资源勘查活动的地质勘查资质备案。
特此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编辑: 审核: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