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首页 > 业务专题 > 地质灾害防治 > 地质灾害防御响应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启动地质灾害防御四级响应工作的通知

2025-08-04 00:00     来源:地质勘查管理处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贵港、玉林、贺州、河池、来宾市及县(市、区)自然资源局:

据气象部门预报,8月4—5日,我区大部有大雨到暴雨、局地大暴雨,强降雨主要在桂东桂南,累计雨量100—200毫米、局地300毫米以上,最大小时雨量可达80毫米以上;6日强降雨区往西北移,降雨强度稍有减弱。自然资源部已于8月2日10时启动我区地质灾害防御四级响应,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已于8月4日17时启动相关设区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为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我厅决定于8月4日18时启动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贵港、玉林、贺州、河池、来宾市地质灾害防御四级响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本轮强降雨防御工作,立即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并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七下八上”关键期地质灾害防范应对工作的通知》,与各部门联合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地质灾害中高以上风险区雨前排查和雨中巡查,尤其是夜间巡查。重点会同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应急管理、林业等部门加强对在建工程工地、矿山矿区、景区景点、林区作业点、农村切坡建房等施工工地和人员集中区的排查,并做好外来人员防灾安全管理工作。

二、相关市、县(市、区)自然资源局要加强与当地气象部门会商,密切关注雨情变化,精准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信息,及时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避险转移人员意见建议,尤其关注农村一层切坡建房户,做到应转尽转。对于农村多层切坡建房户,尽力组织转移避险,不能转移的要求住户做到“住前不住后、住上不住下”。避险转移工作要形成闭环管理,做到点对点、人对人有预警、有“叫”有“应”、有反馈、有核实。要加强山区群众的防灾避险宣传教育,严防回流,严防雨中在斜坡下方清水沟、修边坡等危险行为。

三、广西地质环境监测站要加强与气象部门会商研判,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工作,密切跟踪关注雨情变化,视情况加密局部地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预报。相关市、县(市、区)自然资源局要认真做好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工作,严格按相关规定报送地质灾害信息,出现灾情险情时,要第一时间电话报告广西地质灾害预警预报中心(值班电话:0771—5388426),并做好应急调查处置。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5年8月4日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