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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现状评估工作的通知

2023-12-08 15:07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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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为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精神,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要求,依托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市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形成一张底图

  各地应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整合规划编制所需的空间关联现状数据和信息,形成坐标一致、边界吻合、上下贯通的一张底图,用于支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及其中三条控制线、自然保护地和历史文化保护范围的划定等内容必须与一张底图相对应。各省、市、县应整合形成本辖区范围内的一张底图,逐级汇交至自然资源部,于2020年底前形成全国一张底图。一张底图应随年度土地变更调查、补充调查等工作及时更新。

  二、建设完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

  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平台”)是形成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的基础载体。各地应于2020年底前完成省、市、县各级平台建设,并与国家级平台对接,全面实现纵向联通,推进与其他相关部门信息平台的横向联通和数据共享。基于平台,建设从国家到市县级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动态监测评估预警和实施监管。未完成平台和系统建设的市县不得先行报批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各地应本着节约和从实际需求出发的原则,充分利用已有信息平台,避免重复建设;健全安全保障机制,确保建设过程、实施运行和数据传输符合安全保密规定;为推进平台和系统建设提供必要的资金资源保障,依法依规履行招投标程序。经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认定确实不具备建设条件的市县,自然资源部可提供基础版应用软件,实现“一张图”建设、数据汇交等基本功能。

  三、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推进省级国土空间规划和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中,应及时将批准的规划成果向本级平台入库并向国家级平台汇交,作为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编制和审批的基础和依据。经核对和审批的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成果由本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整合叠加后,逐级向国家级平台汇交,形成以一张底图为基础,可层层叠加打开的全国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为统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实施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强化规划实施监督提供依据和支撑(具体要求见附件1)。

  四、开展市县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工作

  做好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以下简称“评估”)是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有效实施监督的重要前提。市县应以指标体系为核心,结合基础调查、专题研究、实地踏勘、社会调查等方法,切实摸清现状,在底线管控、空间结构和效率、品质宜居等方面,找准问题,提出对策,形成评估报告。2019年11月底前,完成本年度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现状评估报告;此后每年9月底前,完成当年度评估报告。评估报告逐级汇入国家级系统(具体要求见附件2)。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定期上报工作进度。2019年9月30日起,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于每季度末将该季度“一张图”建设推进情况和评估工作进展情况报部。请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于2019年7月30日前将“一张图”建设和现状评估工作的负责人(厅局级)和联络员(处级)名单(附件3)反馈部空间规划局。

  联 系 人:张鑫,李胜

  联系电话:010-66557339,010-66557579

  传    真:010-66557529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19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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