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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将灌阳县西山坪工业园区违法采矿问题列入公开挂牌督办。按照《自然资源部挂牌督办和公开通报违法违规案件办法》规定,现将调查处理意见通报如下:
灌阳县西山坪工业园区违法采矿问题发生在西山坪石英砂深加工项目二期工程用地范围内。事发时,该项目用地已取得农转用、征收批复并完成了征地补偿、土地征收工作,正计划实施场地平整。2021年3月,灌平高速3标段项目部向灌阳县人民政府申请开采道路建设所需工程石料。11月4日,灌阳县人民政府召开灌阳县土地和城乡规划建设审批委员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同意将西山坪石英砂深加工项目工业用地平整区内土方量3.92万立方米、石方量23.33万立方米,用于灌平高速公路3标路段建设,使用者需缴纳20万元使用费。11月18日,灌阳县自然资源局出具《关于在新街镇工业园区开采和加工石料的复函》,同意灌平高速3标段项目部对西山坪石英砂深加工项目用地范围内的石料进行开采加工,用于灌平高速公路3标路段建设。2022年2月起,广西远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按照其与灌平高速3标段项目部的合作协议,对事发地的石料进行开采加工,截至2022年10月28日停止开采时,已开采建筑石料用灰岩矿35.93万吨,加工后的矿产品除了供给灌平高速公路3标路段建设外,还私自对外销售4.44万吨。
在未依法办理采矿登记手续的情况下,灌阳县人民政府通过会议方式同意开采事发地的土石方用于灌平高速公路3标路段建设,灌阳县自然资源局依据会议纪要出具批准开采加工事发地石料的复函,构成违规批准采矿行为;广西远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擅自将事发地采出的部分矿产品对外销售牟利,构成违法采矿行为。
桂林市自然资源局明确调查处理意见,确认涉及违规批准采矿的灌阳县人民政府有关会议纪要内容和灌阳县自然资源局有关复函无效,依法予以撤销;要求灌平高速3标段项目部自行解除与广西远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的合作协议;责令灌阳县人民政府限期追缴回流失的国有资产;联合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依法查处广西远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违法采矿行为。由桂林市自然资源局将灌阳县人民政府、灌阳县自然资源局有关责任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追责问责;责成灌阳县人民政府向桂林市人民政府作出书面检查;责成灌阳县自然资源局向桂林市自然资源局作出书面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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