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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9月以来,贺州市以“三强化”为抓手,有序铺开“田长制”各项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机构机制。2021年12月,贺州市印发《关于全面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的实施方案》,并落实专班负责筹建市田长办。贺州市自然资源局组织起草《贺州市田长调度会议制度(试行)》《贺州市田长制信息管理制度(试行)》等,进一步推进田长制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同时,积极与市检察院加强行政检察与自然资源行政执法衔接,共同组织起草《贺州市“田长+检察长”协作工作机制(试行)》,落实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
强化监管执法,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建立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全覆盖的耕地保护监管网格,“十三五”期间,贺州市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考核每年均排名全区前列,其中2019年度排名全区第一。依托自治区自然资源执法综合监管平台,构建“天空地人网”立体监测体系,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2021年全市发现并及时处置耕地“非农化”问题图斑96个,涉及耕地557.75亩。全市违法用地占用耕地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比例3.82%,同比下降51%。
强化专项整治,确保耕地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完成整改发现的2宗“大棚房”问题,稳妥处置6个违建别墅问题。在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方面,坚持疏堵并重,建成覆盖全市57个乡镇的规划综合审批系统,办理农村宅基地和建房审批1617件,有效解决多年来农民建房审批不畅的问题;2021年新增问题20宗全部完成整治。
编辑:潘丽娜 审核:李欣松 陈世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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