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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提升田长制办公室履职效能,保障田长制办公室有序、高效运转,健全部门协同、齐抓共管的田长制工作机制,9月14日,经柳州市人民政府同意,柳州市田长制办公室印发《柳州市田长制办公室运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称《办法》)。
《办法》明确,柳州市田长制办公室是柳州市委、市政府落实田长制主体责任而成立的,由田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共同组成的议事协调机构,立足于不打破现行管理体制、不改变部门(单位)职责分工、不代替部门(单位)“三定”职责,细化柳州市田长制办公室的具体职责,明确履职方式,明确市田长制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工作经费列入市财政预算。
《办法》强调,要建立“田长+”工作协同联动机制,加强沟通协调,强化分办、督办。田长制办公室各成员单位要主动作为,共同建立健全耕地保护协调联办的共同责任机制,制定细化工作任务责任清单,加强工作落实和协作配合,发挥行业优势,做细做实田长制各项工作。
《办法》创新提出在对二级田长履职情况进行考核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对市田长制办公室成员单位进行考核。
《办法》为柳州市田长制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制度保障,推动形成市一级田长牵头,市田长制办公室统筹,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密切协作的工作格局。
编辑:周复宏 审核:李欣松 陈世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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