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优化营商环境“获取经营场所” > 数据公开

广西壮族自治区不动产登记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表

2024-12-25 11:54     来源: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收费项目 收费标准(元) 文件依据 备注





住宅类及车位、车库、储藏室
每件80元
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76号、财税〔2019〕45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6〕79号、桂价费〔2018〕14号、桂财税〔2019〕27号 

非住宅类(除车位、车库、储藏室)每件550元
免收情形 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含第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工本费):
・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更正登记的;
・申请办理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或林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
・申请办理耕地、草地、水域、滩涂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
・申请与房屋配套的车库、车位、储藏室等登记,不单独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的(申请单独发放权属证书的除外);
・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的;
・不动产查封登记、注销登记、预告登记;
・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登记;
・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登记;
・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免收的。


文件下载:

关联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