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城自然资听告字〔2023〕6号
听证告知书
海城区高德街道办事处马栏村民委员会第十二、十三村民小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项目规划建设需要,需征收你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0.1587公顷(折合2.3805亩),地类为农用地、建设用地,拟征收后作为湖北路(北海大道至北部湾路)工程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北政办〔2023〕11号)公布的北海市区片综合地价,上述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公顷
被征地居民小组 | 地类 | 区片名称 | 补偿标准 |
海城区高德街道办事处马栏村民委员会第十二、十三村民小组 | 农用地 | 第一区片 | 88.8000 |
建设用地 | 第一区片 | 88.8000 |
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你村民小组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在收到本听证告知书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申请,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特此告知。
北海市海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2日
(此件可依申请公开)
北海市海城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2023年8月2日印发
北城自然资听告字〔2023〕7号
听证告知书
海城区高德街道办事处马栏村民委员会第十二村民小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项目规划建设需要,需征收你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0.4396公顷(折合6.5940亩),地类为农用地、建设用地,拟征收后作为湖北路(北海大道至北部湾路)工程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北政办〔2023〕11号)公布的北海市区片综合地价,上述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公顷
被征地居民小组 | 地类 | 区片名称 | 补偿标准 |
海城区高德街道办事处马栏村民委员会第十二村民小组 | 农用地 | 第一区片 | 88.8000 |
建设用地 | 第一区片 | 88.8000 |
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你村民小组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在收到本听证告知书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申请,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特此告知。
北海市海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2日
(此件可依申请公开)
北海市海城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2023年8月2日印发
北城自然资听告字〔2023〕8号
听证告知书
海城区高德街道办事处马栏村民委员会第十三村民小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项目规划建设需要,需征收你村民小组的集体土地0.9227公顷(折合13.8405亩),地类为农用地、建设用地,拟征收后作为湖北路(北海大道至北部湾路)工程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北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北政办〔2023〕11号)公布的北海市区片综合地价,上述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公顷
被征地居民小组 | 地类 | 区片名称 | 补偿标准 |
海城区高德街道办事处马栏村民委员会第十三村民小组 | 农用地 | 第一区片 | 88.8000 |
建设用地 | 第一区片 | 88.8000 |
按照《自然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你村民小组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在收到本听证告知书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申请,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特此告知。
北海市海城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2日
(此件可依申请公开)
北海市海城区自然资源局办公室 2023年8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