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50521-0-121-123-20160919-0006452
文      号:合国土听告字〔2016〕73号
发布机构:合浦县国土资源局
生成日期:2016-09-22
主题分类:听证告知书
主  题  词:

合浦县2016年第五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听证告知书 合国土听告字〔2016〕73号

2016-09-22 11:18:17 作者: 来源:合浦县国土资源局

合国土听告字[2016]73

合浦县曲樟乡曲木村委会新村村民小组:
   因合浦县曲樟乡污水处理厂项目建设用地,需征收你村小组的集体土地0.1140公顷。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北政发〔20166号文《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北海市征地统一年产值新标准的通知》及征地报批的有关规定,我局拟订了征收上述土地的征地补偿方案。具体如下:





征收土地

曲樟乡补偿费用标准
(万元)

土地补
偿费和
安置补助费
(万元)

青苗
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万元)

合计
(万元)

地 类

面积
(公顷)

合浦县曲樟乡曲木村委会新村村民小组

农用地

水田

0.2899

54.4320

15.7798

1.7394

17.5192

旱地

0.0013

54.4320

0.0708

0.0078

0.0786

有林地

坑塘水面

田坎

0.0001

54.4320

0.0054

0.0006

0.0060

建设用地

村庄

交通运输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未利用地

内陆滩涂

河流水面

合 计

0.2913

15.8560

1.7478

17.6038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你单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在收到本听证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申请听证。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合浦县国土资源局

2016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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