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50521-0-121-123-20170126-0006496
文      号:合国土听告字[2017]5、6号
发布机构:合浦县国土资源局
生成日期:2017-01-26
主题分类:听证告知书
主  题  词:

合浦县2017年第一批次乡镇建设用地听证告知书 合国土听告字[2017]5、6号

2017-01-26 10:13:58 作者: 来源:合浦县国土资源局

合国土听告字[2017] 5

合浦县国营山口林场:
   因合浦县沙田镇垃圾片区处理中心项目需要,需回收你合浦县国营山口林场国有土地0.2334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征地报批的有关规定,我局拟订了回收上述土地的补偿方案。具体如下:





回收土地

补偿费用标准
(
万元)

土地、安置
补偿费
(万元)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万元)

合计
(万元)

地类

面积
(公顷)

合浦县国营山口林场

旱地

有林地

0.2139

56.1015

12.0001

1.2834

13.2835

农村道路

0.0195

56.1015

1.0940

0.1170

1.2110

合计

0.2334

13.0941

1.4004

14.4945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你单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在收到本听证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申请听证。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合浦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1月22


合国土听告字[2017] 6

合浦县国营山口林场:
   因合浦县沙田镇山寮村委垃圾处理设施项目需要,需回收你合浦县国营山口林场国有土地0.0625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征地报批的有关规定,我局拟订了回收上述土地的补偿方案。具体如下:





回收土地

补偿费用标准
(
万元)

土地、安置
补偿费
(万元)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万元)

合计
(万元)

地类

面积
(公顷)

合浦县国营山口林场

旱地

有林地

0.0625

56.1015

3.5063

0.3750

3.8813

城镇住宅用地

合计

0.0625

3.5063

0.3750

3.8813

   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你单位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在收到本听证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申请听证。逾期不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
   特此告知


合浦县国土资源局
2017年1月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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