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450521-0-121-123-20180408-0007005
文      号:合国土听公字〔2018〕第1号
发布机构:合浦县国土资源局
生成日期:2018-04-08
主题分类:听证告知书
主  题  词:

合浦县国土资源局听证会公告 合国土听公字〔2018〕第1号

2018-04-08 17:43:55 作者: 来源:合浦县国土资源局

合国土听公字〔2018〕第1

兰州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钦州至北海段改扩建工程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项目已列入《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年)》,是国家高速公路网的组成部分。属《国土资源部关于落实中发〔20174号要求有序开展国家高速公路和铁路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工作的函》(国土资规函〔20172号)规定可进行永久基本农田补划的情形,需编制项目涉及的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根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第十二条和第十三条的规定,我县决定于201854日下午3点在合浦县国土资源局四楼会议室举行项目涉及的永久基本农田补划方案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条件

辖区范围内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常住户口公民,均可申请参加本次听证会。

二、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应在2018418日前向合浦县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

三、参加听证会人员须提交的材料和注意事项

1.符合条件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也可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会。公民可联名推荐听证会代表;法人或其他组织,可直接推荐听证会代表。推选听证会代表的应有被推选代表的书面同意意见。

2.公民申请参加听证会的,需提交经核对的个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并经所在村(居)委会盖章认可;法人或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的,需提交经核对的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复印件,于2018418日前与书面申请一起提交,听证会当日要携带本人身份证。

3.申请人及推荐的代表应提交明确的住址、住所地及联系方式。

4.参加听证会代表由合浦县国土资源局在申请人中指定,其他申请人没有被指定为听证代表的,可作为旁听人员进场旁听。

四、其它事项

听证会材料于听证会开始前10个工作日送达指定的听证会代表。

申请书提交地址:合浦县国土资源局规划耕保股

(联系人:吴绍月,联系电话:0779-7275881

特此公告。

                                           合浦县国土资源局

                                            20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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