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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0号)第十条、《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41号)第七条、《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4号)第四大点第(十八)点等有关规定,现将拟公告注销的97个勘查许可证和27个采矿许可证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30个工作日,即从2024年12月31日至2025年2月17日止。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实名书面告知我厅,并提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办理矿业权延续、保留的证明材料。
公示期满未收到异议或者无法提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申请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办理矿业权延续、保留证明材料的,我厅将发布注销公告。相关矿业权人如存在欠缴价款(出让收益)等费用以及矿山生态修复等义务尚未履行完毕的,依法应继续履行相关义务。
联系电话:0771-5737529、5388364。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青秀区中新路2号1617室
附表:
1.拟公告注销勘查许可证名单
2.拟公告注销采矿许可证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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