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
国道G322/358南宁至宾阳至黎塘公路一期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核并报国务院批准。现将《自然资源部关于国道G322/358南宁至宾阳至黎塘公路一期工程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的批复》(自然资函〔2022〕842号)转发你市。请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批后实施的有关工作,并将供地情况报送我厅,由我厅报自然资源部备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202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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