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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桂政办电〔2020〕246号),结合广西实际从政府主体责任、工作措施、宣传引导和长效监管机制4个方面提出落实要求,并通过任务分工表的形式将涉及各有关厅局责任予以分解落实。该文件的印发,目的是切实有效遏制耕地“非农化”行为,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推动耕地保护工作健康发展,牢牢守住耕地红线。为进一步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的工作部署,强化广西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工作的责任和保障措施,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将桂政办电〔2020〕246号文件中涉及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职能职责的内容提取出来,逐项落实任务,并征求厅机关各相关处室(室、局),厅直属各单位的意见,修改完善后形成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主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印发。
《通知》主要根据各业务部门的职能职责,对桂政办电〔2020〕246号文件部署的工作任务进行具体分工,明确牵头处室和责任处室。《通知》包含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全面开展耕地保护检查,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及落实自治区政府有关要求等9项重点工作任务。
《通知》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工作要求。明确了厅内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的具体责任部门,为全区自然资源系统全面贯彻落实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这项工作起到良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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