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配色
辅助线
重置
当前位置:首页 > 业务专题 > 国土空间规划 > 技术标准 > 地方技术标准
发文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成文日期:2021年10月20日
标  题: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文本编制要点(试行)》的通知
发文字号:桂自然资办〔2021〕437号发布日期:2021年10月20日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文本编制要点(试行)》的通知

2021-10-20 00:00     来源:国土空间规划处
分享 微信
头条
微博 空间 qq
【字体: 打印

桂自然资办2021437

各市、县自然资源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发〔201923号),指导和规范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提高规划成果的质量,我厅在自然资源部《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文本编制要点(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各县参照执行。

试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厅国土空间规划处反馈,联系人:黄慧妍,联系电话:0771-5388059,邮箱:gxgtkjgh@163.com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20211015

相关资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文本编制要点(试行)》

编辑: 审核:

文件下载: